林耀昌律師畢業於香港中文大學,榮獲社會學學士學位。其後於英國法律學院(College of Law)考獲英格蘭及威爾斯律師考試證書。林律師擁有香港和英國律帥執業資格。 林律師是多間公司和團體的法律顧問,主力處理訴訟案件和商業交易。
林律師是多間公司和團體的法律顧問,主力處理訴訟案件和商業交易。過去, 林律師曾:
1. 代表香港某上市公司主席處理所牽涉之一系列股權糾紛及有關之證監會調查;
2. 代表香港某頂級髮型公司處理其僱員的集體禁制令及所衍生之訴訟;
3. 與英國律師合作代表香港股東收購英國股東所持之一間香港有限公司之股權; 及
4. 參與處理一家BVI公司之股東糾紛,該BVI公司擁有一間在上海的酒店的所有權。
林律師與香港的演藝界有緊密關係。他曾參與有關演藝事業的法律工作包括:
1. 協助香港電影製作行政人員協會成立 (2001)
2. 協助香港電影工作者總會成立 (2002)
3. 協助香港電影商會成立 (2006)
4. 協助香港電影後期專業人員協會有限公司成立 (2008)
5.代表香港電影公司與美國好萊塢電影公司交涉及追討電影版權費用;
6. 擔任香港電影工作者專業製作指引及工業安全手冊(上冊)之法律顧問;
7. 擔任香港電影工作者專業製作指引及工業安全手冊(下冊)之法律顧問;
8. 擔任 “李小龍風采一生”紀錄片之法律顧問;
9. 代表香港一家電影製作公司就一名著名演員對該公司提起的與一部電影製作有關的訴訟在香港高等法院進行抗辯。
此外,林律師亦擅長處理商業罪案的刑事辯護和証監會調查。他曾經在香港首宗販毒洗黑錢案件中擔任辯方律師。林律師的其它主要執業範圍包括房地產事務、遺囑認證、家事法、知識產權的保護與執行。
執業範圍
民事、商業及刑事訴訟、公司及商業合約、房地產事務、遺囑認證、家事法、智慧財產權的保護與執行、與媒體和娛樂事業有關的法律事務
法律顧問
香港電影金像獎協會有限公司法律顧問 (1997至今)
香港電影工作者總會法律顧問 (2002至今)
香港一家著名電影製作公司之長期法律顧問
聯絡方法
公司電話 : (852) 2812 6306
電郵地址: jlam@lamleelai.com.hk
香港執業律師(1992)
英國註冊律師(1994)